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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4S店试驾抢走宝马发朋友圈炫富 获刑12年

发布时间:2015-07-22 07:19:51  |   来源:大众网  |   作者:肖洋桂  |   责任编辑:曹锐
2013年12月4日,在读研究生文某,在长沙雨花区某4S店内,假借试驾之名抢走一台宝马轿车。今年7月6日,文某被望城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

朋友圈炫富是“病态”(图片来源于网络)

  想在女友家人那证明自己

  据媒体报道,在读本科时,文某认识了河南籍女同学何丽(化名),两人展开了热恋。

  2012年,何丽去了深圳的一所大学读研究生。此后,文某就经常自驾去深圳与女友见面。

  “何丽的父母都是商人,家境很好。”文某说,他担心何丽的父母看不起自己,为了尽快在事业上有所成就,2011年11月,他和朋友在武汉开了一家公司。 公司开业时,文某对朋友和家人说,自己一年后就能开上价值百万的豪车。可是,他的公司运营不到半年就倒闭了。

  文某没能实现承诺,感到十分沮丧。原本活跃的他极少出现在同学聚会中。“我觉得很没面子。”他说。

  对话

  不做不如去死

  问:你父母完全有能力为你购买一台宝马车,你为什么要通过违法行为来完成自己的愿望?

  文某:我不想让爸妈知道我的失败。

  问:女朋友给了你压力?

  文某:不是,是她家太有钱了,在深圳600万元一套的房子,她父母买下来送她。我不想让她父母看不起我。

  问:你后悔吗?

  文某:后悔,可我当时就只想“要是不去做这件事,还不如去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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