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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4S店试驾抢走宝马发朋友圈炫富 获刑12年

发布时间:2015-07-22 07:19:51  |   来源:大众网  |   作者:肖洋桂  |   责任编辑:曹锐
2013年12月4日,在读研究生文某,在长沙雨花区某4S店内,假借试驾之名抢走一台宝马轿车。今年7月6日,文某被望城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

朋友圈炫富是“病态”(图片来源于网络)

  做伪鉴定怎么罚

  专家:勾结他人作伪证从重处罚

  湘潭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张永红认为,犯罪嫌疑人在案发后为了逃避处罚,勾结他人作伪证的,法院会考虑其妨害司法的行为而从重处罚。如果没有勾结他人,单独实施对抗侦查的行为,也可能被认为缺乏认罪悔罪表现而不予从宽处罚。

  精神病造假,对于造假的鉴定人而言,可能触犯伪证罪或者受贿型犯罪(受贿罪或者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对于指使的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来说,在原有的犯罪之外,还会另行构成妨害作证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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