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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地方债野蛮生长 试点改革需走向透明和市场化(图)

发布时间:2014-06-02 10:38:59  |   来源:中国新闻网  |   作者:杨亮  |   责任编辑:邹文卿
5月下旬,财政部发布通知,经国务院批准10省市将试点地方政府债券自发自还。试点对于建立规范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有何意义?如何做到风险可控呢?

  控制风险,纳入预算管理

  “当前,我国正处于城镇化加快和基础设施建设的高峰期,资金需求很大。在确保风险可控的情况下,地方政府适当举债筹措资金是合理的。”中央财经大学财经研究院院长王雍君表示。

  “地方债的改革,对于当前中国的经济改革有非常积极的意义。”白景明指出,由于GDP增速放缓,各地方的财政收入增长不容乐观,要帮助地方摆脱“钱紧”的窘境和对土地财政的依赖,地方债肩负的责任重大。“毫无疑问,试点将有助于各试点地方的基础设施建设,但须防范可能产生的风险。”白景明说,试点办法对发行规模、期限结构、利率水平都有严格的规定,这在相当程度上降低了发债的风险。

  王雍君指出,从今年的预算报告,到日前国务院批转的《关于2014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任务的意见》,都释放出一个明确的信号:进一步深化地方管理体制改革。其中一个主要内容,是对地方政府债务实行限额控制,分类纳入预算管理。对此,《试点办法》第三条明确规定,试点地区发行政府债券实行年度发行额管理,2014年度发债规模限额当年有效,不得结转下年。“制度健全、信息披露充分,投资者在购买债券时就有了参考依据,这些举措相当于开明渠、堵暗道,有利于有效控制地方债务规模和风险,推进地方政府信息公开。”王雍君认为,通过地方政府来举债,而不是通过融资平台举债,这是将地方政府债务分类纳入预算的开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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