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间,李德尧在以造办公楼的名义受让的12间地基的基础上建造了两幢豪华别墅,并动用大型机械将别墅南面的山坡推平扩建庭院。两幢别墅及庭院的总占地面积高达4293.2平方米,其中有2493.2平方米的庭院处于非法占用状态。
2009年11月16日,时任卢一经济合作社社长的卢郁青召集合作社管委会和监委会成员开会,提议并决定以每平方米800元的价格向李德尧收取2493.2平方米非法占用的庭院中属于卢一经济合作社管理使用的1976平方米土地转让费计人民币158万元。
此外,公诉机关指控说,卢一经济合作社、卢郁青还涉及违规转让浙江金灿集团、杜文辉等企业和个人土地使用权,共非法获利约1207余万元
当天,因该案一同受理的还有卢郁青的弟弟卢郁平、儿子卢涛、原卢一经济合作社副社长卢加弟、原卢一经济合作社监委会主任卢秀宽等。
不过,对于公诉机关指控的六宗罪,卢郁青均持异议。“我是无罪的。”卢郁青说,土地转让是经集体讨论,按照正常的程度办理,收取的均是土地征用、拆迁、安置等正当费用。
预计庭审时间持续两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