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会掩护权力寻租
记者采访发现,李荣飚在治安总队任职的同时,还具有另一个身份——四川省工程爆破协会常务副会长。
“在治安总队,他的身份是民爆行业的监管者;在协会,他又跟企业老板称兄道弟。”办案人员说。据了解,在李荣飚被调查前,该协会的出纳是他的侄子,办公室主任是其亲信朋友,李荣飚受贿的赃款许多是通过协会转移。
“利用协会,他结交了很多企业老板,多次为他们提供帮助,协会实际成为了受贿的中转站。”四川省资阳市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雷毅说。
爆出公安腐败窝案
“李荣飚虽然级别并不高,但能在3年中受贿高达1500万,说明这个岗位权力太大,受到的监督微乎其微。”四川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里赞教授说。
记者在采访中还了解到,李荣飚案件中的部分线索还牵出了包括四川省公安厅禁毒总队原副总队长刘剑平、成都市公安局武侯分局原局长郭波等16人在内的一系列公安部门腐败案。办案人员表示,这些案件几乎都如出一辙,无不是利用手中权力,披着监管外衣实现个人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