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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裁定扣押车辆被山西交警扣留 回应:干警持有执行公务证

发布时间:2014-06-29 16:59:23  |   来源:中国新闻网  |   作者:李媛  |   责任编辑:侯雪圆
华阴法院裁定扣押车辆被山西原平交警扣留,当执行干警将驾驶证统一提交给交警时,交警却置之不理,仍继续拖车,直到次日凌晨,将全部31台车辆拖走,没有出具任何扣留凭证。

法院裁定扣押车辆被山西交警扣留 回应:干警持有执行公务证

在将军桥处向交警出示扣押车辆依据的裁定书。

  近日,“华阴法院裁定扣押车辆被山西原平交警扣留”一事被媒体报道后,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华阴法院今天(6月29日)在接受西部网记者采访时表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行政执法机关依法查封扣押的机动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予办理机动车登记。事件中,法院干警持有并出示了执行公务证及裁定书。

  执法车队遇当地交警拦截 裁定扣押车辆被扣留

  据华阴法院工作人员介绍,5月29日,华阴法院依法受理了某公司诉张某、冯某租赁合同纠纷一案。6月5日根据原告诉讼保全申请,法院在审查了相关材料及担保后,作出了“(2014)华阴民初字第00489-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对被告租赁原告的车辆予以查封、扣押。

  6月17日,在山西省五台县人民法院的配合下,查封、扣押裁定得以顺利执行,途中车队前有警车开道,后有警车押送。在五台县境内,交警和路政执法部门对车队进行了检查,上述执法部门在查验了法院查封扣押裁定及法官干警执法证件后,均予以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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