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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最美青年检察官”女性占四成

发布时间:1351767988  |   来源:法制网  |   作者:  |   责任编辑:
国家公诉人代表国家提起公诉、惩治犯罪,是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角色。然而,在这支身着藏青色检服的队伍中,闪耀着一张张温婉的女性面孔。

  国家公诉人代表国家提起公诉、惩治犯罪,是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角色。然而,在这支身着藏青色检服的队伍中,闪耀着一张张温婉的女性面孔。

  此次全国检察机关所推选出的31名“最美青年检察官”中,有13名女国家公诉人,占到总数的40%。她们智慧、自信、温婉,以女性特有的冷静、细心、富有正义感和同情心奋斗在工作岗位上,成为公诉战线上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法庭就像没有硝烟的战场

  公诉工作是检察工作的“门面”。在外人看来,公诉人在法庭上唇枪舌剑,十分风光,但要做一名优秀的公诉人,尤其是女公诉人,并不像想象得那样简单。

  2011年夏天,被称为80后最美女检察官的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检察院公诉二处检察官门美子承办了一起诈骗案,受害人多达200余名。直到法院第三次开庭时,6名被告人仍然拒不认罪,极力狡辩。但门美子始终斗志高昂,用渐渐变得沙哑的嗓音有力回击被告人、辩护人的进攻。庭审持续了8个多小时,最终6名被告人在事实和证据面前不得不承认了自己的罪行。

  “在代表国家出庭指控相关被告人的罪行时,各种情况都会有。比如可能会遇到犯罪嫌疑人的当面怒斥,遇到被告人和关键证人临时翻供翻证,甚至收到被告人及其家属的威胁恐吓……然而,只要凭着心中的正义信念以及扎实的工作沉着控辩,就可以让犯罪分子得到应有的惩罚。”门美子深有感触地说。

  类似的状况,山西省曲沃县人民检察院公诉科副科长司冬芬从检10年来不知道碰到过多少回。2010年,她承办了李某、周某抢劫案。在庭审过程中,周某突然翻供,并提出让两名证人出庭作证。面对突如其来的变化,司冬芬沉着应对。休庭后,她连夜协同公安人员调查取证,查清了周某让证人出庭作伪证的事实。最终,法院不仅认定了起诉书指控的全部犯罪事实,而且依法对周某从重处罚,伪证案的另3名被告人也被依法判处刑罚。

  每行字都警示着人命关天

  公正是法律的灵魂,也是公诉人的职业操守。每一起公诉案件,些许的偏差或错误都可能涉及当事人的切身利益甚至身家性命。

  在湖南省郴州市人民检察院公诉二科科长傅晓斌看来,案卷绝不是汉字的简单排列,每行字都是红色警示:人命关天。从事检查工作16年来,她成功办理重大疑难案600多件,无一错案。3006年,受院党组指派,傅晓斌组建了郴州市首支“女子公诉组”。从此,她开始领衔主演“司法护花”的主角。

  2009年年初,郴州市接连发生两起学龄儿童失踪案。不久,案件告破,案卷材料被移送到郴州市检察院女子公诉组审查。在审阅卷宗时,一句“在下湄桥也做过一次”的供词引起了傅晓斌的高度警觉。

  傅晓斌立即带着姐妹们与犯罪嫌疑人斗智斗勇,狡滑的罗某终于露出了马角,老实交待了另两次实施绑架犯罪的事实。紧接着,她又积极补充、固定了证据,使罗某先后4次绑架5名儿童的犯罪事实大白于天下。庭审时,罗某说:“我以为交待了两次犯罪事实就可以迷惑办案人员了,没想到还是栽在了她手里。”

  在打击犯罪的同时,公诉人也肩负着保障无辜的使命,真正做到不枉不纵。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公诉处处长连韩丽春在办理许某、刘某抢劫杀人案时,发现公安机关认定两位被告人各自用刀扎过被害人一刀,而被害人的致命伤只有一处。结合被告人供述、现场勘查笔录、法医鉴定等证据材料,韩丽春从凶器的来源、案发时被告人和被害人的位置等方面合理排除了矛盾,认定只有被告人许某一人持刀捅死被害人,刘某根本没有持刀的事实。最终,法庭采纳了她提出的公诉意见,以抢劫罪判处许某死刑,以抢劫罪判处刘某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有原则比香奈儿更能美容

  在一些案件中,个别当事人为了达到目的,总是想用金钱、权势、人情来倾斜法律的天平。这些诱惑,这些年轻的女公诉人同样遇到过。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检察院80后检察官包莉娜坦承,自己像普通的女孩一样,爱美,爱旅游,爱逛街购物,“但是,我时刻谨记自己国家公诉人的身份。”

  一天,包莉娜收到一个包裹,打开一看,里面除了一个优盘,还有一套香奈儿化妆品。优盘中提供了被告人吕某诈骗被害人陆某的证据材料,还有陆某女儿代写的请求严惩吕某和返还被骗钱款的信件。包莉娜立即明白了对方的用意,马上电话告诉对方:“我们会秉公办理。但化妆品不能收,请拿回去。”虽然几番电话沟通,但对方始终不肯退还。于是包莉娜及时向领导汇报了情况,并将礼物悉数上交。

  7年来,类似的事情不胜枚举,有律师夹杂在律师信函中的消费卡,有当事人来访时故意留下的礼品,甚至还有当事人请托的朋友登门拜访……现在她已学会了如何艺术地回绝。“其实我只是做了该做的,何况如果收了礼,我可就睡不着觉啦,那还怎么美容呢!”

  “无私者无畏,作为一名检察官,只有作到一身正气,两袖清风,才能作到公正执法。”韩丽春时常检查自己的言行,严格要求自己。即便有一些当事人,觉得她办案公正,为了表达感谢之情提出请客或送礼,她也总是婉言谢绝。

  她所办理的段某强迫卖淫案就是一例。段某为了谋取暴利,伙同其他几名被告人非法控制几名女学生强制其卖淫。韩丽春经过认真审查发现,段某具有从轻处罚的情节,罪不当死,于是在公诉意见中客观地予以阐述。法院最终采纳了她的意见,对段某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段某的母亲多次找到韩丽春给她送礼,都被她婉言谢绝。

  必要时用母亲的眼睛回望

  作为郴州有名的公诉尖兵,傅晓斌深知身上所肩负着的打击犯罪的责任。但作为女性,作为母亲,她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却要求自己在手握法律之剑时,不妨再用母亲的眼睛询问回望,尽可能地挽救那些误入歧途的青少年。

  前不久,她跟踪帮教的一个对象何小华(化名),从职业学校毕业,搞起了运输,还成了村里的入党积极分子。可是,这么一个有出息的孩子,却差点因为一次失足,葬送了美好前程。

  5年前,刚满15周岁的他被别人纠集,参加了一次拦路抢劫。为了挽救小华,傅晓斌带领女子公诉组的姐妹们走访了何小华的学校、家庭和村子,找到了何小华无劣迹无前科、受人教唆、刚满15周岁、本人真心悔过等有利因素,最终依法对何小华作出了相对不起诉处理。

  有人说:“作为公诉人,整天审查卷宗、提审讯问、出庭公诉,忙得团团转,不办冤假错案就行了,为了这么一个小案子付出那么多心血值得吗?”傅晓斌却说:“我们多挽救一个未成年人,社会就多了一份和谐与安宁。”

  “推一把,是万丈深渊;拉一把,是新的人生,我该怎么办?”身为80后的门美子虽然尚未成家,但同样面临过这样的纠结。

  2008年10月,19岁的大学生李斌(化名)因涉嫌抢劫出租车,接受讯问。李斌属于犯罪中止,而且有自首情节,依法可以从轻处理,门美子决定向检委会提出相对不起诉决定。但是,这个决定风险很大:抢劫毕竟是重罪。门美子拿出了李斌的老师和30多名同学的联名求情信,证明李斌是个好人,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学校也同意接收李斌继续求学。考量种种因素后,检委会批准了对李斌相对不起诉的决定。

  “现在的李斌已经是一家家电卖场的店长了。”门美子告诉记者,再次见面时,李斌对她说了一句话:“门姐,我想告诉你:你当年种下希望的种子,我已经让它生根发芽了。”(本文来源:法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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