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
首页 > 法治 > 舆论监督 > 正文

“呼格案”18年后国家赔偿205万 念斌申请国家赔偿1532万/图

发布时间:2014-12-31 12:36:23  |   来源:中国青年网  |   作者:佚名  |   责任编辑:叶露
呼格吉勒图再审改判无罪案,内蒙古高院作出国家赔偿决定,决定支付李三仁、尚爱云国家赔偿金共计2059621.40元。念斌的代理律师王兴称,念斌提出1532万余元的国家赔偿申请。

 

“呼格案”18年后国家赔偿205万 念斌申请国家赔偿1532万/图

  念斌的代理律师王兴称,念斌在12月25日提出1532万余元的国家赔偿申请,并要求福州中院通过媒体公开向其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按照法律规定,中院有7天的审查期,其申请在提交后的第三个工作日即获得受理,与社会关注度离不开。他称,接下来或会有举证、座谈等程序,福州中院须依法在两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如何赔偿的决定;当事人如果不同意,可以继续向更高一级的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复议。

  据福建省高院此前通报,2006年7月27日晚,福建省平潭县澳前镇澳前村一居民家发生中毒事件,陈姓母女与租住陈家房屋经营杂食店的丁某某及其3个孩子,在共进晚餐后4人有明显中毒症状,2人经抢救无效死亡。警方认定租赁陈家房屋、与丁某某相邻亦经营杂食店的念斌有重大作案嫌疑。

  2006年8月9日,念斌被警方刑事拘留,同月18日被批捕。今年8月22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宣判其无罪,当庭释放。其间,念斌先后3次被福州中院判处死刑,福建高院也有一次维持对念斌的死刑判决。从被刑拘到无罪释放,念斌被限制人身自由2935天,念斌称自己遭刑讯逼供,身体落下10多种疾病。

热点资讯
精彩推荐
出行指南针
每日能量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