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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买房成植物人 妻子丢下丈夫老两口抓狂欠债百万急需救命

发布时间:2016-02-05 09:59:40  |   来源:中国网  |   作者:佚名  |   责任编辑:杨振鹏
最近,肇庆市68岁的老汉谢醒棠很是焦虑。儿子谢健南两年前出车祸被撞成了植物人,至今仍在医院躺着。两年间已经花掉150多万元,老两口还欠下百万元外债。

 

  当笔者问及解除购房合同是否需要当事人亲自签名才行?在购房者成植物人的情况下,是否可以变通?邓副主任说,第一,解除购房合同必须当事人亲自签名才行。第二,假如购房者成植物人,必须有“购房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法院裁定书。这一点是无法变通的。第三,如果不能解除合同,购房者剩余的20万元贷款(余款)无法支付,放贷银行或房地产开发商有权起诉。

  他同时表示,因谢健南的情况比较特殊,在请示过上级后,可以特事特办。“只要谢健南的家人去办理一份变更监护人证明,法院判定谢健南无民事行为能力”,在开发商同意的情况下,资料齐全,我们就可以马上为其办理解除购房合同、退款。

  鼎湖区人民法院曾告诉他,房产交易中心所需要的判定变更监护人证明由当地村委会居委指定谢健南父母中一人即可,不需要法院进行审批。而判定谢健南无民事行为能力的证明需要按程序进行,经过符合鉴定条件的司法鉴定机关鉴定后才行。目前,鼎湖区人民法院已经受理了谢醒棠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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