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获刑10年
宝安法院认定,卢少育与各行贿人之间均存在违建查处的职务关系,各行贿人均清楚表达行贿目的是为了避免其违建被查处,因此,被告人卢少育存在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贿赂的事实,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因此,一审判卢少育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对于一审判决,卢少育表示不服,提起了上诉。昨日在法庭上,卢少育陈述了自己的上诉理由,他认为自己有自首情节,因为他向纪委交代受贿情节时,纪委没有掌握个中情况,是纪委在调查另外一起案件时,他主动向纪委交代的。因此,他认为法院的一审判决太重了,请求法院从轻判决。
在法庭上,卢少育承认了自己收受钱财的事实,但他坚持认为这些钱财是朋友间的人情往来,不是利用职权收受他人违法建筑的好处费。卢少育称,自己和李某是非常好的朋友,帮助李某的父亲在广州就医,所以李某是为感谢他帮助其父治病而给钱答谢自己。而冼某也没有为违建项目给他好处费,因为冼某没有违建项目需要关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