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
首页 > 法治 > 舆论监督 > 正文

南京21世纪房产拖欠土地金 致业主无法办土地证

发布时间:2013-06-14 15:53:02  |   来源:中国网  |   作者:  |   责任编辑:
一个已经交付的公寓楼盘,却至今没有付清土地出让金——这在整个房地产行业都罕见的案例,却在南京21世纪国际公寓上演。

  承诺到期仍不能办理

  对于南京21世纪国际公寓二期不能办理土地证的问题,南京江宁区国土局土地利用科副科长陈开文在接受江苏电视台采访时表示,南京21世纪房产在2000年拿地的时候,出让合同明确该地块为纯住宅用地,而在后期的开发商建设中,南京21世纪房产突破原来批准的土地使用权限,项目由原来的住宅用途调整为商业住宅和酒店式公寓,国土局要求开发商补交土地出让金。

  此外,陈开文还介绍说,2011年10月,南京21世纪房产与江宁区国土局签订了补充协议,同意在2011年12月30号之前补交1.41亿元土地出让金,但是这个协议并没有完全执行,截至现在南京21世纪房地产公司只补交了不到一个亿的土地出让金,剩余4500万元出让金至今拖欠并未交付,这笔钱如果不能支付到位,不但二期业主办不了土地证,目前在售的三期也办不了土地证,“钱没有交清之前,土地证办理肯定会受到影响,只要开发商把土地出让金和违约金交齐了,那么就可以办理土地证的分割,违约金按照我们补充合同约定,一般是万分之五和千分之一每天。”

  对于业主究竟何时能办理到土地证,开发商又如何解决业主反映的问题?3月23日,南京21世纪投资集团副总裁张娟对记者说,“按照合同约定是到5月底办理土地证,那么在过程中我们会配合业主办理,目前和江宁区国土局还有一些手续没有办完,我们一定会在5月份把所有手续办完,等办完之后业主就可以去办理土地证。我们已经在售楼部张贴了公告告诉业主。”

  张娟表示,业主的利益不能因此而受到牵连,不能因为4500万土地出让金而不能办理土地证。她承诺,“5月份之前可以办理到房产证这是肯定的。无论我们和江宁区国土局协调怎么样,我们都会允诺业主办土地证,那么最后我们做好了打算是,4500万元支付掉也要给业主办理土地证。”

  虽然开发商信誓旦旦地说在5月份业主就能办理土地证,也向业主承诺在5月29日就能办理,但是据记者5月30日从多位业主了解到,开发商至今也没有通知其办理土地证,“我们再次被开发商忽悠了,本来答应我们说5月29日就能办理土地证,现在看来又泡汤了,现在我们业主不会再给开发商时间了,必须立即给我们办理土地证。”

  开发商仍拖欠土地出让金

  上述业主的说法,也得到了江宁区国土局的证实。5月30日,记者以业主的身份致电南京市江宁区国土局土地运用科,询问业主何时能办理土地证一事,该部门一位王科长对记者表示,开发商目前尚未缴清拖欠的土地出让金,业主暂时还不能办理土地证,“开发商拖欠了4500万元,当时开发商把住宅变为商业,中间有一个差价就是4500万元,但是开发商现在给出一个新的方案是把商业面积减少,把部分商业再变更为原来的住宅,这样减少了之后就可以少交部分土地出让金,但是变更之后还是拖欠一部分土地出让金,这个钱我们也告诉开发商了,协议也重新拟好了,但是到目前为止开发商还是没有缴清土地出让金。”

  而对于开发商还拖欠多少土地出让金,这位王科长对记者说,“还是拖欠一部分,但是多少还不方便透露,如果不缴清业主还是不能办理土地证,因为开发商土地手续没有完善。而且这个变更,规划部门也同意了,政府部门也同意了,我们也把手续都办好了,只要开发商把拖欠的土地出让金交了,那么业主就能办理土地证。”

  对于开发商拖欠土地出让金的问题,南京房地产行业一位业内人士对记者介绍说,擅自变更土地性质和用地在房地产开发里面是比较常见的,按照规定如果开发商要变更土地的性质和用地,必须得先申请申报,然后相关的主管部门要批准之后才可以变更,如果未经批准就进行变更,严格来说土地所建设的项目就是违规项目,主管部门要对开发商进行罚款,“在21世纪国际公寓项目中,开发商在未申请土地性质变更的情况就更改土地性质,国土局有权要求开发商补交土地出让金,也有权要求开发商在交完拖欠的土地出让金后,才可以办理业主的土地证。”

  为何21世纪国际公寓未在承诺的5月份付清土地出让金?对此记者昨日采访了南京21世纪投资集团行政总监焦艳。后者称已把所有材料交给相关部门。南京市江宁区开发区管委会有关领导将于今日前往21世纪投资集团协调处理此事。

热点资讯
精彩推荐
出行指南针
每日能量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