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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东县“法律明白人”担任人民法院“特约调解员”聘任仪式在如东法院举行

发布时间:2023-08-15 16:38:54  |   来源:中国网•东海资讯  |   作者:严夏菲  |   责任编辑:DH020
8月11日,如东县“法律明白人”担任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聘任仪式在如东法院举行。如东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蓉蓉,如东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杨德华,如东县司法

  中国网·美丽江苏讯 8月11日,如东县“法律明白人”担任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聘任仪式在如东法院举行。如东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蓉蓉,如东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杨德华,如东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殷海燕出席活动。活动由如东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严洁主持。

  张蓉蓉书记就如何发挥好广大“法律明白人”积极作用,切实推动社会有效治理提出三点意见: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切实扛起队伍培育责任。“法律明白人”培育是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基层社会有效治理的重要内容。各相关部门、各镇(区、街道)、各村居都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法律明白人”培育工作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精心选拔、耐心培养,挖掘出、打造好、用到位这些优秀的基层法治力量。

  二是加大培育力度,全面提升队伍能力水平。一方面要做到培训规范化,基层法治专业力量要对标对表有序开展好培训工作,抓好经验总结推广,形成“法律明白人”培育的如东经验;另一方面要注重培训实用性,要注重将理论培训、技能培训和实践锻炼相结合,通过到人民法庭挂职、担任“特约调解员”等方式,把乡情运用、法律运用、讲话技巧运用等转化为法治能力。

  三是发挥自身优势,有效服务基层社会治理。被选聘的“特约调解员”要以“主人翁”“责任人”的定位,积极主动参与基层社会治理、乡村振兴、村规民约修订、法律援助等工作;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现身说法解决群众日常生产生活中的小矛盾、小纠纷,用群众听得懂的地方语言,把法治宣传“触角”延伸到千家万户。

  如东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杨德华代表如东法院对受聘的特邀调解员表示祝贺,对大家热心调解事业、支持法院调解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杨德华在讲话中指出“做好'法律明白人'担任法院特邀调解员工作”是夯实如东基层社会治理基础的务实举措,也是健全县诉源治理工作机制的重要抓手。县法院全体干警将切实增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自觉将该项工作纳入党委领导的社会治理大格局中谋划部署,做实新时代“枫桥经验”,做实“抓前端、治未病”,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搭平台、建机制、定规则、提能力,确保矛盾纠纷“分得出、接得住、调得了”,全面提升诉讼与非诉讼对接实质化水平。县法院将会同司法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培训指导、工作保障,持续加大宣传推广力度,深入挖掘选树先进典型,不断放大示范引领效应,打造“法律明白人”参与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工作“如东样板”,为推进如东社会治理现代化走在前、做示范贡献力量。

  如东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殷海燕就提升“法律明白人”服务基层依法治理水平提出三点希望:一是贴紧贴实群众需求;二是用好用活这支队伍;三是聚合聚强平台资源。希望全体特邀调解员做好表率、争当一流,做法治理念的传播者、矛盾纠纷的化解员,努力成为乡村依法治理的“多面手”,在推动矛盾纠纷化解、形成乡风文明、家风良好、民风淳朴的乡村治理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

  如东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严洁主持会议。

  如东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肖文明宣读聘任文件。

  活动中,与会领导为“特约调解员”代表颁发聘书。

  “特约调解员”代表、司法所代表、人民法庭代表作表态发言。

  下一步,如东法院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融入基层社会治理,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重心下沉、关口前移,努力为群众提供多层次、多途径、低成本、高效率的纠纷化解渠道,为“强富美高”新如东建设贡献更多司法力量。(文/严夏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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