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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人犯“监外”再杀人 法官玩忽职守获刑(组图)

发布时间:2015-01-02 20:02:23  |   来源:国际在线  |   作者:佚名  |   责任编辑:杨振鹏
2014年8月份,李宏涉嫌玩忽职守案在吴堡县法院开庭审理后,却迟迟没有下文。渎职法官李宏仍以渭南中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的身份在岗,工资照发。

  陕西渭南中院法官李宏为杀人犯违法办理监外执行、杀人犯脱管再夺人命,近日李宏被吴堡县法院一审以玩忽职守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

  杀人犯未被收监法官有过失

 

  去年12月11日,新京报刊发了《华阴市杀人犯“监外”再杀人调查》,在华阴身负命案的罪犯李宏亮因参与杀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然而在服刑期间,他却如常人一样自由出入公共场合,并再次在闹市组织参与杀死一名公务员。

  新京报记者获取的判决书显示,被告人李宏所承办的李宏亮伤害一案中,涉案犯罪嫌疑人李宏亮因涉故意伤害罪被公安机关逮捕,后因患“恶性淋巴瘤”在侦查期间被取保候审。案件移交渭南市中院时,案件承办人李宏既未组织合议庭研究是否将该犯予以收押,也未重新换保,而是由李宏亮父亲出具保证书后继续取保候审,其行为具有过失。

  吴堡县法院指出,承办法官李宏知道犯人未被收监羁押,也未将相关材料向主管院长汇报,而是将材料放置在办公桌内,违背《法官法》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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