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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上班前送孩子去幼儿园、去学校,下班后接孩子放学,是很多家长日常生活中主要的上下班行程安排。在这个过程中出现意外到底算不算工伤呢?罗女士是北京市某包装材料制品公司的员工,她的居住地和公司分厂一墙之隔。2013年5月的一天早上,在送孩子上学后回单位上班途中,罗女士遭遇了车祸,人保局认定为这是工伤,但是用人单位不服,将人保局告到了法院,要求撤销工伤决定书,罗女士参加了诉讼。
原告包装材料制品公司起诉说,正是因为罗女士视力不好,而且骑自行车不熟练,所以才一直把她安排在公司分厂工作。分厂离罗女士的住所仅一墙之隔,她步行或骑车上班在5分钟内就可到达,而且不用走主路。她发生交通事故的地点已经大大偏离了上班的路线。对此审判长当庭进行了询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