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除夕加班支付150%工资报酬
2013年12月11日国务院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进行了第三次修订,明确“将第二条第二项修改为:‘(二)春节,放假3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至此,“除夕”法定假日仅运行了6年便消失了。从2014年1月1日起,除夕又不属于法定节假日了。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3〕28号),2014年1月31日至2月6日放假调休,共7天。而1月30日除夕则正常上班。
所以,在2014年1月30日除夕,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只要支付正常工资。安排实行标准工时制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工资。
2015年除夕加班 调休或支付200%工资报酬
虽然《关于201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规定2015年2月18日除夕也放假,但法定节假日只能由《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规定,2015年2月18日的放假仅属调休而非“法定节假日”。所以,实行标准工时制的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2015年除夕工作的,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工资。
根据2015年春节放假办法,企业实行除夕至初六放假,还是初一至初七放假,实际上有了更大的自主权。因为在2008年至2013年,除夕属于法定假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除夕工作的,按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工资。而从2014年起除夕不再是法定节假日,如果单位把2015年除夕与初七作息时间对调,不违反法律规定,也不必支付加班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