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
首页 > 要闻 > 社会民生 > 正文

“电梯吞人”属安全责任事故 商场未采取应急措施

发布时间:2015-07-28 06:59:49  |   来源:环球网  |   作者:佚名  |   责任编辑:徐美娟
26日上午10点左右,湖北荆州市安良百货,30岁女子向柳娟带着儿子乘坐6楼至7楼上行电梯时,该电梯踏板突然垮塌,向柳娟将儿子推上高处自己却被电梯“吞没”,被救出时已死亡。

  发现异常为何未能避免悲剧?

  针对发现电梯异常后为何没有采取停梯等应急措施,事发商场方面尚未见回应。

  国家电梯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马培忠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他从现有信息判断认为这起事故属于可以避免的责任事故。事故原因从管理上来说是商场对

  员工自动扶梯使用的培训不到位。再有,电梯的保养维修、电梯设计的结构、材料、安装等问题都有可能存在问题。马培忠称,我国现有电梯维修保养、安装人员数量不足素质有限也是出现这一问题的原因。

  缪步升表示,按照国家电梯维修保养相关规定,电梯应每15天保养一次,保养内容包括检查螺丝是否松动、链条连接处是否生锈等。

  缪步升提醒乘客,在上下扶梯时应专心,带有小孩的乘客应照看好孩子尽量不要让孩子独自乘坐电梯,不要让孩子在运行的扶梯

  上蹦跳和玩耍。乘客乘坐扶梯时应一手紧握扶手带,不要在出入口处停留,时时观察梯面情况,防止意外发生。每台扶梯的上部、下部和中部都各有一个紧急按钮,一旦发生扶梯意外,靠近按钮的乘客应第一时间按下按钮,扶梯会自动停下。

非遗江苏
人文江苏
出行指南针
智慧江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