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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一男子上网19小时猝死 法院:网吧有义务提醒

发布时间:2015-07-19 17:30:39  |   来源:中国广播网  |   作者:于英杰  |   责任编辑:赵修丽
37岁的徐州男子朱某在一家网吧上网19个小时,2天后经医务人员检查朱某已经死亡。徐州鼓楼法院经公开审理认为,朱某虽然是心脏病发作死亡,但在他长时间上网的情况下,网吧也疏于提醒。

图文无关

  徐州鼓楼法院经公开审理认为,朱某虽然是心脏病发作死亡,但在他长时间上网的情况下,网吧也疏于提醒、通知,没有尽到提醒、通知义务,并不能完全排除长时间上网游戏与死亡存在诱因关系,网吧违反了服务合同中的附随义务。而附随义务是诚实信用原则的体现,在《合同法》中,诚信义务不是法律对当事人行为的一般性号召,而是要求当事人必须履行的强行性规则,要求当事人根据合同具体情况、交易习惯等善意的行使权力,履行相应的注意义务。

  故此,最近法院依法裁定,网吧承担10%的违约责任,赔偿原告6.8万余元。宣判后,双方没有上诉,日前该判决已经生效。(文中人物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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