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上,市人社局作出兰人社工伤字(2014)248号工伤认定决定并无不当,华海公司所诉无事实依据。据此,驳回华海公司的诉讼请求。
宣判后,华海公司不服,提起上诉。兰州中院审理后认为,本案经公开开庭审理,查明的事实与一审一致,遂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综上,市人社局作出兰人社工伤字(2014)248号工伤认定决定并无不当,华海公司所诉无事实依据。据此,驳回华海公司的诉讼请求。
宣判后,华海公司不服,提起上诉。兰州中院审理后认为,本案经公开开庭审理,查明的事实与一审一致,遂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