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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一产妇住院待产胎死腹中 医院被判承担10%损失

发布时间:2015-07-03 08:25:53  |   来源:中国青年网  |   作者:佚名  |   责任编辑:赵修丽
李佳(化名)是一名公司白领。2013年8月12日,李佳已停经“40周零5天”。因产期已过,仍未见临产体征,李佳进入该医院产科待产。

  福建一产妇住院待产胎死腹中 图片来源网络

  台江区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也委托了一家司法鉴定所对医院诊疗过程中是否存在医疗过错等方面进行鉴定。该司法鉴定所出具的鉴定意见认为,胎儿符合因脐带扭转导致宫内缺氧而死亡的特征。

  根据鉴定意见,脐带扭转属于一种突发的意外情况,一旦扭转的程度严重到阻碍脐带的血流,很快就会胎死腹中。导致脐带扭转的原因不明,目前医学上尚无法提早侦测出生理变化。

  因此,医院的诊疗行为与该胎儿死亡之间不存在直接因果关系。不过,医方对在引产期间出现脐带扭转显然估计不足,同时没有发现医方有嘱咐产妇在引产期间活动时应注意的事项。因此,医方的诊疗行为与该胎儿死亡的后果之间存在间接因果关系,其参与度为10%左右。

  台江区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上述有关医院的诊疗行为与李佳之子死亡的后果之间存在间接因果关系,参与度为10%左右的司法鉴定意见,李佳各项损失的10%即6154.29元应由医院负责赔偿,其余损失由她自行负担。

  法院同时认为,依鉴定意见,在李佳生产死胎意外事件中,医院系一般过失,因此法院结合案情,确定院方应赔偿她精神损害抚慰金1万元。据此,法院判令医院应支付给李佳各项费用共16154.29元,并驳回她的其他诉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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