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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驾车坠河身亡 法院判决搭“顺风车”者也担责

发布时间:2015-06-21 17:48:15  |   来源:中国青年网  |   作者:王俊禄  |   责任编辑:赵修丽
明知朋友酒后驾车还搭乘回家,结果车子坠河酿成驾驶者身亡的惨案,承办法官对判决结果作出解释,行为人因过错分割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图片来自网络

  明知朋友酒后驾车还搭乘回家,结果车子坠河酿成驾驶者身亡的惨案,事后,死者家属将3名搭乘人诉上法庭要求担责。浙江省台州市黄岩人民法院日前审结了这起生命权纠纷案,酒驾司机金某负主要责任,几名搭乘人各承担一定责任。

  2014年7月21日是金某生日,可生日宴后的醉酒驾车,让他的生命定格在了28岁。那一天,金某邀请了一些朋友聚餐、唱歌,作为东家,金某自然淋漓畅饮。聚会结束后,金某拒绝了朋友为他叫来的代驾,趁酒兴自己开车回家,陈某、黄某等5人决定搭乘金某顺风车回家。

  在送人途中,金某接上刚才有事离场的王某,将他送回家,此时车上尚有陈某、黄某二人,在送陈某途中,车子行驶到头陀镇店头桥处时,不幸车辆驶出路外坠入河中。陈某、黄某先后打开车门惊慌逃出,金某困在车内直至被过路行人救出,后金某因抢救无效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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