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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诸暨一市民发帖称,为了补办一张火化收据证明他母亲被火化,他在4年间跑了8趟殡仪馆未能成功。当地镇政府回应称,已简化程序,帮助当事人解决问题。
为拿100元路费“花千元”
“我妈去世4年多了,诸暨公安户政已经在户口本上明明白白写着注销户口证明我妈已经死亡。为了拿回她身前交的100元养老金,我拿户口本和村里开的证明,去诸暨民政局安华办事处,对方却让我去殡仪馆开火化证明,到了殡仪馆,殡仪馆又要我去村里开证明……”诸暨市民何先生发帖感叹道,“老百姓办个事儿咋就这么难?政府给老百姓办事为啥要设这么多道障碍?”
原来,何先生的母亲2010年突发脑溢血去世,2011年他了解到母亲生前交过一笔100元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金,按照规定,如果参保人去世时未满60岁未能领取养老金,就可以把这笔钱取回。于是何先生到诸暨市安华镇政府办理社保的窗口咨询,工作人员表示,要出示其母亲的火化收据证明才能拿回100元保险金。
可让何先生为难的是,由于当时母亲去世突然,后事操办匆忙,亲人们都不记得火化收据证明去了哪。殡仪馆表示,补办火化证明需要出示村委会开具的死亡证明以及死者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才行。何先生更郁闷了,因为他母亲的身份证与户口本在葬礼办完后不久就注销了,根本无法拿到身份证复印件。
“我妈户口被注销,已经可以证明我妈已死亡,为什么还要绕这么大圈子补办火化收据呢?”何先生说,在2011年到2014年间,他陆陆续续去了殡仪馆8次,民政局和镇政府也去了多次,路费成本超千元,却还是没能办出火化收据证明,也没能拿到母亲的100元养老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