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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子家庭继承问题多:女子继承母亲遗产遇姨妈扒皮

发布时间:2015-05-07 18:38:34  |   来源:中国江苏网  |   作者:佚名  |   责任编辑:夏楠
家家都本难念的经,以前家庭子女多,遗产继承就成了大问题。而如今,社会上独生子女家庭占到相当大的比例,但随着父母慢慢老去,其继承也要面临着这样那样的问题。

  麻烦1

  法院起诉被告告谁?

  当没有遗嘱法定继承时,无子女家庭或独生子女家庭只有一名继承人,虽然可以办理公证继承,但需要向公证处提交一系列材料证明自己是唯一合法继承人,并提交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死亡证明、遗产的财产证明等。如果证明不了,这时,只能选择到法院进行继承诉讼。

  打官司就必须有原告和被告。根据法律规定,法定继承要根据顺位诉讼,有第一顺位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的,诉讼在第一顺位继承人之间进行,也就是说原告、被告都得是第一顺位继承人;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的,诉讼在第二顺位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之间进行。上述情况均需要该顺位全部继承人参加诉讼。

  然而,丁克等无子女家庭无父母、子女作被告,独生子女家庭无兄弟姐妹作被告,当第一顺位只有唯一一名继承人时,如果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立案审查,是无法立案的。

  对此钳磊表示,司法实践中已考虑到这一困难,法院在立案审查时在严格审查材料的前提下均已适当放宽,允许第一顺位继承人起诉第二顺位继承人或其他旁系血亲亲属。

  麻烦2

  当唯一继承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还有一种困难可能更难解决。钳磊说,在无子女家庭,当夫妻俩年纪老迈,一方出现因患有小脑萎缩或高血压、糖尿病导致的精神障碍而全部或部分丧失了民事行为能力时,由于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法独立行使权力和提起诉讼,在确定监护人之前,继承配偶的遗产存在着现实的障碍。在独生子女家庭,当父母双亡,未成年独生子女由于同样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也面临着继承父母遗产的障碍。

  法官支招

  虽然通过诉讼的方式可以解决上述问题,但诉讼中都难免承受了高额的诉讼成本和诉累。其实,无子女家庭以及独生子女家庭在生活中完全可以通过其他途径避免出现上述诉讼的情况。钳磊法官建议,一方面,无子女家庭,夫妻之间可相互办理公证遗嘱,将遗产留给对方,或者身体不好的一方提前将房产过户至身体健康一方的名下,共同持有银行卡并共同设置取款密码;独生子女家庭,父母可在晚年办理公证遗嘱,将遗产留给子女继承,或者在晚年将自己名下的房产赠予子女并办理过户手续,将银行存款转交子女保管。

  另一方面,万一出现上面的情形,唯一的第一顺位继承人可以到法院向第二顺位继承人提起法定继承纠纷的诉讼,通过法院判决的方式继承。立案时,需提交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遗产的相关产权证明。

  法官简介

  钳磊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亚运村法庭法官,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研究生。从事民事审判工作五年,审理了大量婚姻家庭、继承纠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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