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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综合医改试点方案正式出炉 治疗康复将由基层承担

发布时间:2015-03-01 13:08:00  |   来源:中国江苏网  |   作者:刘峻  |   责任编辑:陶禹歌
试点方案里提出,医保支付政策向基层倾斜。据介绍,对按规范从基层办理转诊的,实行差别化的医保结算政策;对符合下转指征转至基层治疗、康复的。

图片来自网络

  昨天,记者从江苏省卫计委获悉,江苏省综合医改试点方案正式出炉,最受关注的就是推行分级诊疗,实施基层首诊。江苏将出台政策,医保政策向基层倾斜。转诊到基层康复,将提高报销比例。如果不按程序就医,将降低报销比例甚至不予报销医药费用。

  转诊到基层康复,提高报销比例

  2015年江苏全面推开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推动形成“基层首诊、分级诊疗、双向转诊”的就医秩序。力争2017年,全省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取得突破,形成急性病、亚急性病、慢性病分级分类就诊救治模式。

  试点方案里提出,医保支付政策向基层倾斜。据介绍,对按规范从基层办理转诊的,实行差别化的医保结算政策;对符合下转指征转至基层治疗、康复的,提高报销比例;对于未按程序就医的,降低报销比例或不予报销医药费用。

  实现分级诊疗,转诊机制必须畅通。江苏将建立二、三级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便捷转诊通道。

  试点方案提出,2015年年底前,所有城市公立医院全面实施医药价格综合改革,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

  减少特需医疗,更加公益

  此次改革的重点将合理把控公立医院数量规模,省辖市政府主要办好1—2所三级综合医院、1所三级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以及精神、儿童、传染病等专科医疗机构;县级政府主要办好1所县级综合医院和1所中医医院,重点扶持精神、儿童、传染、康复等专科医疗服务能力建设。严格控制公立医院床位规模和建设标准,每千常住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达到4张以上的,原则上不再扩大公立医院规模,严禁公立医院举债建设,控制并逐步减少公立医院特需医疗服务供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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