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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土地确权登记颁证 如何让农民定心又开心

发布时间:2015-03-24 17:08:58  |   来源:中国江苏网  |   作者:佚名  |   责任编辑:杨宗贤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2015年我国要做好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审慎开展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集体产权制度等改革试点。

  “确权确地”为主的原则切合实际

  有的地方由于二轮承包工作遗留下一些历史问题及宣传发动不够深入等原因,在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时遇到了各种各样的矛盾纠纷。“比如说有地无证、有证无地、无地无证等现象都存在,因为十几年情况的变化,本次确权实测面积与1998年登记的面积也出现了很多不吻合。”市委农工办农经处负责人说,农民对于土地制度改革能够接受的底线是“土地不能失,利益不能损”,如何让农民在此轮土地确权中放心又开心?为此,各县区在土地面积确认、纠纷调解、农民权益维护等方面都作出了探索。

  孙立洲介绍,在具体工作中,市里采取“确权确地”和“确权确股不确地”两种确权登记办法,先后培养了两个典型,一个是海州区浦南镇许安村作为“确权确地”示范典型;另一个是连云区宿城街道办事处作为“确权确股不确地”示范典型。这次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全市都要坚持以确地方式确定农户承包权益。凡土地已经承包到户的,都要确地确权到户。个别经济发达地方,少数人均耕地少、地形地貌变化大、界址无法明确的地方,可以因地制宜实行“确权确股不确地”,但必须经过多数农民同意,实施方案要经村民协商一致,县乡审核,报省市备案。确股确权登记颁证的程序和办法,应参照确地确权要求进行。

  经过探讨,我市决定将这两个典型经验在全市推广。事实证明,这两种做法具有普及意义。在开发区许庄村与范庄村,村集体的大部分土地被以租代征流转征用。有的变成了开发区的绿化用地,有的盖上厂房,原有地块性质已发生变化。面对这种情况,开发区管委会提出通过“确权确股不确地”的办法落实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实现农村土地所有权归村集体、承包权归农民、经营权归使用者的“三权分置”土地经营制度。村民们一致通过,大家不再担心以租代征土地成为飞出去的“金凤凰”。

  全面盘活农村“沉睡”的土地资源

  据了解,目前,除赣榆区和开发区进展较慢以外,其余各县区的土地确权颁证工作都正按照序时进度推进。“今年将基本完成土地确权登记颁证,这将给农民带来极大的好处。”据专家解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一经确权,农民就是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权利人,无论谁想再动农村的承包地,都必须经过本户同意。如果农民外出打工,还可依法把承包地进行流转,交给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来经营,换取实物或租金。这样一来,农民的财产性收入就会增加。而确权登记颁证以后,随着相关政策的陆续出台,农民就可用自己的土地权证进行抵押贷款。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在土地产权交易上做文章,全面盘活农村‘沉睡’的土地资源,使其变为显性的资产。同时,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推动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加快农村综合改革的步伐。”东海县委农工办副主任武海云说,东海县已在土地产权交易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2012年便成立了全国首家县级农村产权交易所,并随之健全了延伸至乡镇的产权交易中心,为以土地为代表的农村静态资源合理有序流动变成资产继而上升为可抵押的资本提供了平台。今年,东海县这一做法将在全省全面推广。今后,随着土地确权颁证后国家出台的配套政策,农民手中的这个证将真正成为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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