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份文件是2014年6月栖霞区政府向南京市公安消防局出具的申请报告,报告称:商请办理中国电子南京科技园华电分园一期工程,现已将该建筑改为地下一层车库以及超市、休闲餐饮,地上一至五层为零售、餐饮、休闲娱乐、教育培训和商铺,该项目符合规划施工要求,恳请贵局办理相关消防手续。
“如果没有栖霞区出的申请报告,我们也不敢接这个项目,当初跟华电合作也是看中了它大国企的招牌。”刘煊无奈地说,“现在万谷被推到风口浪尖,我们也觉得很冤枉。没有拿到环保审批和消防验收手续,只能通知商户全部停业,造成的损失我们企业还得慢慢去消化,但是这个责任应该由谁来承担?”
3月4日,记者再次致电南京万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时,刘煊告诉记者,华电集团3日已经到栖霞区国土资源局办理了土地年租金手续,并补交了土地年租金,同时他们正在办理土地出让金手续。
南京市国土资源局栖霞分局法规科科长米强称,按规定,工业性质土地变为商业用途必须通过招拍挂的方式,并缴纳相应的土地出让金。但万谷广场从开建到建成招租至今一直未取得相应手续。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在完善用地手续之前有一个过渡方式——收取土地年租金。因为有些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原来通过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然后通过出租改变土地用途。“本来应该补交土地出让金,办理土地出让手续,但是一下子让国有企业补交出让金有困难,所以就把本来应该交的土地出让金变为每年缴纳土地年租金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