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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栖霞万谷广场被指违法用地 商户被迫停业(图)

发布时间:2015-03-13 18:11:09  |   来源:中国新闻网  |   作者:佚名  |   责任编辑:相涛
商铺面积最小30多平米,最大200多平米。同时他说,万谷慧生活广场做的这个项目产权方是华电集团,华电集团把这栋楼租给万谷,万谷用作商业开发,拥有15年的经营权。“实际我们是二房东。

  国土规划称违规 不能用作商业用途

  南京市公安消防局对万谷慧生活广场出示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显示,该建筑地下2层,地上5层。其中地下2层为车库,地上1层为研发门厅、展览厅、办公研发用房,2-5层为办公研发用房及培训教室。而现在这幢本来应用作办公研发的大楼却入驻了电影院、餐饮等业态。1月21日,南京市公安消防支队栖霞区大队出具了一份《致万谷慧商业广场业主的公告信》,要求各业主停止营业,擅自营业的消防部门将依法查处。“工业厂房和商业广场的消防验收标准有很大区别,万谷慧生活广场的消防安全不符合消防法相关要求,无法通过验收。”记者另从环保部门获悉,该广场由于擅自改变原有土地用途,也未获得环保审批手续。

  南京市国土资源局栖霞分局法规科科长米强称,该地块面积69107.29平米,属于工业用地。根据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土地使用权登记发证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鉴于整改通知发出后,华电集团立即向国土局提出完善手续的申请,加上该地块周边需要大体量的第三产业,也符合南京市“退二进三”的产业发展政策,因此不能一拆了之。

  南京市规划局栖霞分局建筑管理科的工作人员也表示,这块地规划是工业性质,审批的用途为工业生产厂房,2014年6月规划部门按照工业厂房的要求对该幢大楼进行了验收。“该项目不能用作招商。如果想要转变成商业广场,首先要改变土地性质,之后规划才可能转变。”

  万谷称过于相信政府补充文件 正采取措施补救

  记者日前从华电集团了解到,南京市政府正在协调这个项目的手续,“具体情况可找万谷公司了解。”

  记者找到南京万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刘煊,他介绍说,“这个项目是2011年开建,2014年6月份基本完工的。2014年3月,万谷和华电集团达成了合作意向并签定了租赁合同,但合同签定后我们才发现这个房子是工业性质的。此时,华电集团给我们出具了几份文件作保障。”

  刘煊称,“第一份文件是2006年的南京市人民政府出台的9号文件,其中说明了南京几大重点产业园,对于工业性质的用地,在不改变工业土地性质的基础上,就原企业的产业结构、文化等允许发生变化,包括商业开发”。记者查询得知,这个文件2013年1月24日已被废止。刘煊认为,“万谷慧生活广场是文件废止前开建的,应该可以遵照9号文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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