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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铁房通不了地铁 业主怒告开发商虚假宣传并索赔

发布时间:2015-02-04 12:45:17  |   来源:中国经济网  |   作者:孔德婧  |   责任编辑:叶露
王某夫妇称,现场售楼人员还介绍说,政府为了缓解交通压力将要开通城铁,而且据说设站口离该项目很近。庭审最后,双方均表示同意调解,但并未当庭达成调解意见,审判长遂宣布休庭。

  因房地产开发商宣传政府将在楼盘附近兴建地铁站,王某夫妻俩决定接受每平方米1.4万元的价格在房山区窦店镇购置一套房。然而事后夫妻俩才得知,开发商宣称的“入住即有城铁”根本不能实现。夫妻俩一气之下将该房地产开发商告上法庭,以对方虚假宣传为由要求索赔。昨日上午,该案在房山法院开庭审理。

  案情

  称“入住即有城铁”系虚假宣传

  原告王某夫妇诉称,2014年4月,两人到被告位于房山区窦店镇的售楼处看房,看到被告售楼处的醒目位置有“北京2015年地铁规划”的展板,展板的标题、版式、颜色等均与官方“北京市地铁运行图”相似,还明确标着2015年北京市政府将兴建城铁“窦店站”。

  王某夫妇称,现场售楼人员还介绍说,政府为了缓解交通压力将要开通城铁,而且据说设站口离该项目很近。夫妇俩觉得如果在此处购房,就能实现“入住即有城铁”了。由于二人在城区上班,“入住即有城铁” 将有效解决令人苦恼的交通问题,才最终签订了购房合同。

  然而,两人购房后无意中得知,北京市2015地铁规划中根本并没有“窦店站”的规划。这让原告大为震惊,“如果不是因为对被告公司的品牌和其宣传的入住即有城铁的信赖,绝不可能接受每平1.4万元的高价”。二原告认为,被告在售房过程中仿照官方版本故意制作北京市市政地铁规划,并放置在售楼处的显著位置的行为构成虚假宣传,欺诈消费者。因此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决被告按原告购房款的5%(64895元)赔偿原告的各项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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