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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改配套文件或月底出台 国电营收或损失万亿

发布时间:2015-07-07 13:27:29  |   来源:人民网  |   作者:佚名   |   责任编辑:左辛成
延宕13年后重启的新电力体制改革正向核心区推进。专业人士认为电网企业不应该从事市场化售电业务,发电企业可以从事配电业务,并且参与输配电价政策的制定,此外要提高售电公司门槛。

  “目前总的框架思路是,只要符合基本的门槛,工业园区、分布式电源、公共服务行业、节能服务公司、发电企业、社会资本都可以从事售电和增量配电业务,配售电公司允许有自己的中低压配电站和配电网。而电网企业也可以从事市场化售电和增量配电业务,但会对其有政策限制,给予其他售电主体一些生存空间。”政策制定部门有关人士透露说。

  而在交易中心和交易市场的建立上,目前的共识是每个省都可以“自下而上”申请试点,如果涉及区域市场建设,则可以由发改委统筹协调推进,省内市场和区域市场要相辅相成。据介绍,目前全国多地纷纷提出自己的电改意见,但真正具备省级交易市场的不足10%,将先从中选出两到三个省进行试点。

  “交易中心可能还是要依据现有的国网或者南网的交易平台,至少是电网企业控股的机构,然后由政府成立机构进行监管。而交易中心不负责结算,结算关系仍维持现有的局面,即由国网等来进行结算,这意味着现金流也将不通过交易中心,其他售电主体仍将受制于国网等电网企业。与此同时,目前调度还是在电网企业,这也将反向影响到交易的自由度,改革效果将大打折扣。”有参与配套文件制定与讨论的专家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不过也有一些机会,比如一些地方电力企业可以通过产权主体多元化把供区扩大,增加配电资源,也可以朝供水、供电、供气等一体化的能源综合服务商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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