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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改配套文件或月底出台 国电营收或损失万亿

发布时间:2015-07-07 13:27:29  |   来源:人民网  |   作者:佚名   |   责任编辑:左辛成
延宕13年后重启的新电力体制改革正向核心区推进。专业人士认为电网企业不应该从事市场化售电业务,发电企业可以从事配电业务,并且参与输配电价政策的制定,此外要提高售电公司门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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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延宕13年后重启的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正向核心区推进。《经济参考报》记者从多位权威人士处获悉,电力市场建设、交易体制改革、发用电计划改革、输配电价改革和售电侧体制改革等五个电改关键性配套文件经过多轮征求意见和修改完善,有望在7月底前正式出台。

  然而,由于涉及千亿利润蛋糕的再分配,五大配套文件遭遇各方博弈。从目前的倾向来看,电网企业或仍将参与增量配电以及市场化售电业务,交易中心及调度也在其旗下。业内人士认为,输配售难分开、调度交易难独立,改革效果将大打折扣。

  3月1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9号文),被誉为“啃硬骨头的改革”正式拉开帷幕,重点是有序放开输配以外的竞争性环节电价、有序向社会资本开放配售电业务、有序放开公益性和调节性以外的发用电计划,推进交易机构相对独立,规范运行,就此已形成配套文件,将在全国范围内选择综合试点协同推进。在过去两个月时间里,国家发改委已数次召集有关司局、电力企业、电网企业、协会、部分省发改委负责人等开会讨论,并到四川、新疆等地进行调研。

  “电网的定位应该是输电公司,职能是为各级配电网公司提供电力,而不是去售电、抢用户,这样才能保证售电市场的公平竞争,不然改革的效果就大打折扣。”

  五大发电集团和地方电力企业的人士一致提出,电网企业不应该从事市场化售电业务,发电企业可以从事配电业务,并且参与输配电价政策的制定,此外要提高售电公司门槛。

  这一思路在讨论会上遭到电网的反对。“9号文中并没有禁止电网从事配售电业务,我们正在积极争取政策支持,并且研究制定公司开展市场化售电业务、公司办理售电公司业务等方案。”国网内部人士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的一位专家则认为,从目前情况看,售电公司好像都是要“分蛋糕、抢市场”,真正为用户考虑的少,建议售电侧放开方案要特别考虑如何保障用户利益,避免改革后电价涨了、服务差了、投诉多了。

  另一个博弈焦点是交易中心的“相对独立”。在发电企业人士和部分专家看来,交易中心一定要完全独立于电网企业才能公平。而电网企业则认为,电力市场分为省内市场和国家层面的跨省跨区市场两类,交易机构要设在电网企业内部,进行统一结算,负责组织日前的交易(不含日前市场),而调度机构负责日前及日内平衡,这样有利于市场起步。

  国家电网公司内部曾做过测算,若不负责统一结算,按最不利的情况即所有用户放开并选择其他售电主体,公司营业收入将减少12185亿元,世界500强排名将降至第35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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