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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天才宝贝”早教中心人去楼空 家长上万学费打水漂

发布时间:2014-11-07 14:29:40  |   来源:中国经济网  |   作者:佚名  |   责任编辑:相涛
这些早教班所在的早教机构规模不小,在全国几十家城市都有加盟店。按理说,家长们选择“加盟”店,就是图个放心,因为加盟商走了,总归有上面的总部来“兜着”吧。

  家长:去法院就存在一个问题,要求我们家长举证,我们手里什么信息都没有。需要提供很多东西,包括他们公司的信息,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公司财务状况。我们现在连人都找不着。

  翻看媒体报道,早教机构加盟店出现问题的不少。今年以来,南京、扬州、哈尔滨等地都曾出现过早教机构的加盟店突然关门停业的问题。

  收了加盟费,培训了加盟商之后就没有总部的事儿了吗?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认为,在这样的事件中,总部并不能因其加盟形式,就推卸责任。

  刘俊海:不仅是在特许店加盟店之间建立了一种授权经营关系、品牌的许可使用关系。而且客观上也给广大消费者带来了一种“善意的信赖”。有很多消费者就是冲这总店的品牌去签约的。至于说是直营店还是特许加盟店,普通消费者并不知晓。商家即使没有授权给被许可的加盟店,代表总店和消费者签订合同,我认为总店一定要对被许可加盟店的违约行为承担责任。

  刘俊海表示,消费者可直接找总店维权,这不仅有合同法作为依据,而且有利于其完善加盟模式。

  刘俊海:不仅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有好处,而且对特许经营店可持续健康发展来说也是好事。因为这可以倒逼总店在选择加盟店时认真考察。不管从法律角度还是商业伦理角度看,当被许可加盟的经营企业人去楼空的情况下,可以直接找总店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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