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此,山西省工商局要求成品油企业,不得超范围经营和无证经营,不得出租、出借或以承包、合作等方式变相出租、出借营业执照或其他行政许可证件;不得经营非法炼制的、无合法进货手续的、假冒劣质的以及国家明令淘汰并禁止销售的油品,不得擅自兑制油品或在油品中添加化工原料;经营场所内不得虚假宣传、虚假标识,不得误导、欺诈消费者;成品油批发企业不得将成品油销售给非法加油站(点),成品油零售企业不得从不具有成品油批发资格企业购进成品油。
山西警告成品油“李鬼”企业自行收手 不得假冒注册商标/图
山西省工商局日前发表公开信警告成品油企业,为此,山西省工商局要求成品油企业,不得超范围经营和无证经营,不得出租、出借或以承包、合作等方式变相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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