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工商局日前发表公开信警告成品油企业,不得假冒他人注册商标,不得擅自使用知名企业特有的名称、装潢或使用与知名企业近似的名称、装潢。
山西工商部门近期多次接到投诉举报,市场中出现了部分成品油经营企业出租出借或以承包合作等形式变相出租出借许可证件和营业执照以及商标侵权、虚假标识、使用与知名企业近似的名称、装潢等违法经营行为。而且山西上半年成品油质量抽检情况显示,抽检的全省流通领域成品油22.1%不合格。
山西省工商局日前发表公开信警告成品油企业,不得假冒他人注册商标,不得擅自使用知名企业特有的名称、装潢或使用与知名企业近似的名称、装潢。
山西工商部门近期多次接到投诉举报,市场中出现了部分成品油经营企业出租出借或以承包合作等形式变相出租出借许可证件和营业执照以及商标侵权、虚假标识、使用与知名企业近似的名称、装潢等违法经营行为。而且山西上半年成品油质量抽检情况显示,抽检的全省流通领域成品油22.1%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