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江苏调查总队最新反馈数据显示,2018年前三季度扬州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515元,绝对水平列全省第7位;同比增长9.0%,增幅列全省第8位。其中: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1318元,同比增长8.3%;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545元,同比增长8.9%。
记者了解到,2018年前三季度,扬州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1318元,同比增加2392元,增长8.3%。四项收入构成中,比重最大的工资性收入19285元,占61.6%,增长8.1%;经营净收入4668元,占14.9%,增长7.4%;转移净收入4579元,占14.6%,增长9.2%;财产净收入2786元,占8.9%,增长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