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9月5日发布公告,9月12日上午9时,在该院第一法庭依法公开审理被告人依斯坎达尔·艾海提、吐尔洪·托合尼亚孜、玉山·买买提犯组织、领导恐怖组织罪、故意杀人罪,被告人帕提古丽·托合提参加恐怖组织罪、故意杀人罪一案。图为9月12日,昆明中院门前。
“3.01”昆明暴恐案今日开庭审理 特警全副武装警戒(组图)
昆明市中院9月12日上午9时,公开审理依斯坎达尔·艾海提、吐尔洪·托合尼亚孜、玉山·买买提犯组织、领导恐怖组织罪、故意杀人罪,帕提古丽·托合提参加恐怖组织罪、故意杀人罪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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