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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40吨死甲鱼骨入药 监管部门直言没办法

发布时间:2013-12-19 11:09:02  |   来源:中国网  |   作者:  |   责任编辑:
国家药典规定,鳖甲等甲鱼骨作为中药材必须现杀取用,病死甲鱼骨不仅药效打折,而且还可能因染有致病菌危害中药安全。然而,面对大量病死甲鱼骨“入药”。

  国家药典规定,鳖甲等甲鱼骨作为中药材必须现杀取用,病死甲鱼骨不仅药效打折,而且还可能因染有致病菌危害中药安全。然而,面对大量病死甲鱼骨“入药”,多个监管部门却直言“没办法”。

  近期,嘉兴海宁、平湖公安捣毁多起非法收购和倒卖病死甲鱼骨的团伙,共抓获犯罪嫌疑人16名。两地公安共扣押8吨病死甲鱼骨。

  据犯罪嫌疑人交代,他们做这种生意已有六七年,分别有人负责收集、中转、运输、倒卖。这些病死甲鱼骨流向了安徽、江西和海南等全国多地的中药材市场。经两地公安调查,这些不法分子倒卖的病死甲鱼骨已达40吨。

  《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试行)》规定,“禁止将中毒、感染疫病的药用动物加工成中药材。”浙江省中药与天然药物研究所高级工程师何厚洪说,病死甲鱼骨的药效会大打折扣,起不到原有的滋阴补肾、提高免疫力的作用,而且极有可能染有细菌和毒素,对人体健康产生负面影响。

  而检验也发现,被查获、没收的病死甲鱼骨中含有“沙门氏菌”、“变形杆菌”等致病细菌。

  然而,收购、倒卖病死甲鱼骨已成行业“潜规则”。很多收购甲鱼骨的药材企业和厂家也知道这些是从病死甲鱼得来,“病死甲鱼骨量大、好收集,而且成本低”,双方都“受益”。

  从病死甲鱼处置到病死鳖甲收购、贩卖、入药,涉及渔业、工商、药监等多个监管部门。然而,面对病死甲鱼骨变身中药材,多个监管部门直言“没办法”。

  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渔业处副调研员刘定康表示,目前浙江对病死甲鱼处理有规定,如统一收集集中处理、大型养殖场自建设施处理、小养殖户分散处理等,但由于管理还不是很规范,规定难落实。

  专家建议,尽快将病死甲鱼处置纳入到病死动物处置之中,在集聚的养殖区,延伸收集网络和收集点,建立完善的收集、运输和处理机制。

  原文链接:http://pinpai.china.com.cn/baoguangtai/20131219/31_546539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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