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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宝鸡市科协干部酒后强行抚摸银行女职员胸部(图)

发布时间:2014-11-10 09:46:41  |   来源:中国江苏网  |   作者:佚名  |   责任编辑:田浩
11月8日,有网友发微博称,宝鸡市科协干部张某醉酒前往中国工商银行宝鸡分行姜城支行办理业务时,强行抚摸一名银行女职员胸部。目前,宝鸡市纪委、市直机关工委已介入调查此事。

  11月9日,记者来到事发银行营业厅,银行方面称暂不方便提供当时的监控录像。事发时在现场同事陈某说,刘某负责理财工作,座位距营业厅大门比较近,当日听到刘某的求救声,看见张某在拉扯刘某,自己赶到现场两人被银行主管拉开。今日下午,记者获得一份《关于市科协张某的举报材料》,见证人钱某和陈某在材料上实名签字确认此事。钱某说,张某酒后摸刘某的胸部情况属实,陈某说,报警后张某还扬言‘爱报警就报警,我等着’等偏激的语言。

  张某称喝多了只是不小心碰了她

  张某向记者介绍,当天自己正在休假,中午的时候与他人在一起多喝了一些白酒,酒后自己来到姜城支行办理取款业务,当时可能是喝多了酒的原因,说话嗓门也有些大,进出门时与刘某有些身体接触,不小心碰到了她,但当时并没有抚摸刘某的胸部。张某说,事后自己已经向刘某及其丈夫赵某进行了道歉,但是对方开出2万元的精神损失费,自己难以接受。

  据宝鸡市公安局渭滨分局宝成派出所当时处警的民警介绍,到达现场后将张某和相关人员带回派出所,并对双方进行了调解。宝鸡市科学技术协会办公室主任李真介绍,张某系协会宣教部干部、副主任科员,宝鸡市科协副主席辛省岐说,从监控录像来看暂未发现王某与刘某身体有接触,目前,市纪委、市直机关工委已介入调查此事。

  对此,陕西新际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德胜说,公民的身体是神圣不可触犯的,喝酒不是理由和借口,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猥亵妇女是违法行为,因受到治安行政处罚,并处于15日以下拘留和罚款,而宋某提出索赔2万元的要求,她需要提供相关费用收据,对方才能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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