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税标准不论营收论吨位 国税局称这叫“定税”
虽然这份通告是由县人民政府发布,并且摆放在兰陵县交通综合检测服务大厅的显要位置。不过这样一纸通告却并没能打消货运车主们的质疑。
兰陵县对货车收税有详细的规定,分了八档。
车主说,“你是拉黄金的,我是拉白菜的。你说咱俩谁挣得多啊?根本就不合法。老百姓无法接受。”
任何车辆不管能不能挣到钱、能挣多少钱,都一律按照吨位缴税。这样的计算方式有些令人费解。而更让车主们无法理解的是,在按照通告的规定缴纳全部税款后。兰陵县国税局都会出具这样一张税收通用完税证。其中的计税金额或销售收入一栏中,并没有体现出任何与吨位相关的信息。例如这辆吨位为19.3吨的货车被强制规定年销售收入为5万元。这又是怎么回事儿呢?
为了弄清其中的原因,记者来到了兰陵县国税局进行咨询。兰陵县国税局政策法规科杨科长说,之所以按照吨位收费,是因为“我们是无法监控你到底营业是多少。所以就给你定的税额。你比如说个体户一个门头收六百,这个叫定税。”
政策法规科的杨科长告诉记者,其实这项税收早在2010年,已经由县地税局开始实施征收。主要的针对的是个体货运车主,由于这部分经营者大多没有办理工商、税务登记手续,也没有固定的营业场所,税收征收工作有一定的难度,所以不得已与交通部门联合采取了这种以“车辆年审”为条件强制性征收的办法。2013年“营改增”改革后,这项税收才由兰陵县国税局全盘接管,并继续之前的模式。
而当记者问起为什么别的县区没有这项税收时,却得到了这样的答复。兰陵县国税局政策法规科杨科长说,“你不要这样攀比这种情况。县区有征的,有不征的。也许你不去征收国家就漏了……那是咱们县区把源头堵住了。有的县区没堵。……你也可以理解成咱县里税收任务完不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