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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阳朔国土局原局长获刑十年未坐一天牢(图)

发布时间:2014-07-06 08:01:44  |   来源:光明网  |   作者:邓振福  |   责任编辑:苏方
阳朔县国土局局长石某,在2010年7月,因受贿罪被桂林市七星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但石某没有坐过一天牢,还多次出现在广州、南宁、柳州和河池等地,甚至坐飞机去四川成都。

  当事人称“外出寻医”均请假

  6月26日下午,南国早报记者针对此事来到阳朔县公安局采访。该局阳朔镇派出所的黎警官,电话联系上石某了解情况,石某称在家中养病。记者提出当面采访石某,石某不愿意见面,只是在电话里向记者介绍了情况。

  石某说,网帖所反映的情况部分是不真实的,他之前是因患心脏病和膀胱癌被七星区法院裁定暂予监外执行,并没有找情妇生子。他早已与前妻离婚,现任妻子嫁给他之前已生育一个小孩,是带着小孩嫁过来的。对于反映他去南宁、柳州、河池以及广东、四川等地,他说目的都是为了寻医,而且外出前都向阳朔镇派出所请了假,得到同意后才去这些地方。他承认没有退出17万元赃款,是因为自己看病就医需要钱,已经没钱退了。去外地的飞机票也是别人帮出的钱,自己现在旧病复发,还需要钱医治。

  警方称已警告 法院未出结果

  7月3日,阳朔县公安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得知网友举报后,局领导十分重视,派人仔细进行了核查。基本情况是,2010年7月23日,七星区法院送来一份对石某暂予监外执行的裁定书,原因是石某患风湿性心脏病、膀胱癌。由阳朔县公安局负责对石某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的监管工作。石某曾两次向阳朔镇派出所请假前往南宁、广州两地寻医就诊。网帖中所反映石某离开桂林去往柳州、河池、成都等地点,石某均没有向阳朔镇派出所请假报告。该局已对他进行教育谈话,进行训诫,提出警告,并将此情况通报给桂林市七星区法院。

  6月27日上午,南国早报记者曾来到七星区法院采访石某一事,书面提了6个要采访的问题。经该院政工科何科长联系,该院刑庭的覃庭长答应6月27日下午3时30分接受采访。记者依约按时进入法院采访,但何科长称,覃庭长被叫去桂林市中级法院汇报情况,可能晚点回来,让记者等一下。不久,何科长又称,覃庭长提出等分管副院长回来,6月30日再接受采访。到了6月30日上午,桂林市中级法院宣传科余科长来电,称法院会在3天内回复媒体。7月2日至3日,记者再次与何科长联系采访事宜。何科长称,该院领导十分重视此事,正在派人调查,表示肯定会依法办案。记者提出,等此事有调查处理结果时,可否通报媒体,何科长没有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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