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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化县:谁侵吞了巨额国有资产?

发布时间:2014-04-15 08:32:11  |   来源:中国经济网  |   作者:  |   责任编辑:
河北省任承德市隆化县副县长、政协副主席龚宏光,利用职务便利,设计倒卖矿业开采许可证,非法牟利,将国有资产强占为个人所有。龚宏光常年多次操纵买卖矿权,牟取暴利高达上亿元。
  在中国,有一部分富裕起来的人,并没有承担任何市场风险,只不过是通过改制手段,把国有资产据为己有,而一夜暴富。

  利用职务便利,设计倒卖矿业开采许可证,大批量的盗采矿产资源和毁坏国家原始森林和公益林。伙同其弟弟龚某某在内蒙古地区投资矿产股金三亿多元人民币。以副县长、县政协副主席身份长期活动于北京各大高端消费娱乐场所。通过找寻关系,为其女儿花巨资办理北京户口,让其女儿拥有“双重身份”。

  龚宏光,男,1965年出生,河北省承德市隆化县人。2001年至2004年担任河北省承德市隆化县韩麻营镇镇长;2005年至2007年间任河北省承德市隆化县安监局局长;2007年至今,河北省任承德市隆化县副县长、政协副主席。龚宏伟,龚宏光之弟,是龚宏光控股新华联合矿业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男,1972年出生。

  利用职务之便倒卖矿业开采许可证

  龚宏光利用职务便利,滥用职权,设计倒卖矿业开采许可证,非法牟利,将国有资产强占为个人所有。2004年之前,隆化县韩麻营镇所有铁矿开采均使用一张矿业开采许可证,该证归韩麻营镇矿业开发服务站统一管理,不同矿区的开采,分别与韩麻营镇镇政府签订开采责任书。时任镇长的龚宏光对该证有绝对的控制权利,他利用其职务便利,操纵该证买卖。

  龚宏光以公谋私以持有30%的股份为前提,将价值20亿元以上的国有资产以实际发生额为250万元的价格转卖给王向东,龚宏光从中贪污210万后将40万入账镇政府,企图掩人耳目。之后又要求王向东以500万元转让给宋国民,从中龚宏光获利150万元。老戏重演,在这之后,龚宏光又让宋国民以3千万元转让给叶树才,龚宏光再次获利900万元。而后,龚宏光全盘操纵以1.2亿元将该证转卖给隆化县建龙矿业开发有限公司,获利3600万元。随后又操纵建龙矿业开发有限公司将该证转让给隆化县新华联合矿业有限公司。新华联合矿业有限公司法人为龚宏伟,实则属于龚宏光全资投入的个人公司。整个矿权转让过程中,龚宏光一共非法获利4860万元。该证转让全由龚宏光一人操纵,其目的是将该证由公家变为自己公司名下据为己有。龚宏光常年多次操纵买卖矿权,牟取暴利高达上亿元。

  盗采矿产资源毁坏原始森林和公益林

  隆化县韩麻营镇小沟头倒沟地处国家重点保护的公益林区,林区内有大量的国家保护树种和原始森林资源,身为国家公职的的龚宏光为了牟取暴利,霸占隆化县韩麻营镇的铁矿资源进行毁灭式开采。罔顾国家法律,非法开采致使大面积的国家公益林和原始森林遭到毁灭性破坏,面积达500亩之多,直接导致了国家利益的损失。还利用新华联合矿业有限公司已经失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乱收保护费,少则几百万,多则上千万,将收取费用全部据为己有。其行为恶劣,属于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

  为女儿龚克办理“双重身份”

  龚宏光为其女儿花巨资办理新北京户籍,让其在拥有双重身份。龚克,曾用名龚锐,河北籍身份证号码为130825198804060081,北京籍身份证号为120109198804065528。还为其在北京三环购置房产。

  组织黑恶势力打压举报人

  2005年至今,对于龚宏光的违法犯罪行为,有多人举报,龚宏光组织其手下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手段包括恐吓、威胁,甚至侵犯举报人生命权利等,其手下人因为有龚宏光庇护,有恃无恐,手段残暴,目无法纪,无视生命。据了解,龚宏光一系列行为在当地民愤极深,百姓忍气吞声,怒不敢言。

  日前,中国的反腐行动正在升级。而在中央反腐的过程中,挖出来的“大老虎”更不鲜见。此人背后是否还有“大老虎”,我们尚不得而知。希望国家部门早日及时处理,给百姓一个公平,还百姓一片蓝天。媒体也将继续关注。

  原文链接:http://luxury.ce.cn/hydt/cygc/201404/08/t20140408_153069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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