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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高广投两主管涉案两亿 高速路腐败远超想象(图)

发布时间:2015-03-19 08:04:47  |   来源:中国青年网  |   作者:史卫燕  |   责任编辑:杨振鹏
除了彭、胡等若干簇拥的“小鼠”,近年来,湖南交通系统包括冯伟林在内先后有7名厅级因贪腐等违纪违法问题落马,“巨额受贿”几乎无处不在,刺痛公众神经。

  专家建议监督力度应进一步加强

  除了彭、胡等若干簇拥的“小鼠”,近年来,湖南交通系统包括冯伟林在内先后有7名厅级因贪腐等违纪违法问题落马,“巨额受贿”几乎无处不在,刺痛公众神经。

  不只是湖南省,这些年来,全国交通系统可谓腐败大案要案频发高发。据统计,从1997年至今,全国已有新疆、贵州、四川、湖南、河南、安徽等数十个省(自治区)交通系统副厅级以上干部因“伸手”公路工程建设而落马,“高速公路是腐败官员的印钞机”这一说法甚嚣尘上。

  专家表示,究其原因,主要在于高速公路建设是一个资金高度密集型的行业,而且缺乏系统、有效、周密的监管,管理者和投资者之间没有一个明确的分工,存在管理者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情形。

  政府采购专家、北京市辽海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律师谷辽海表示,高速公路广告公司往往掌握有限的展位,这些作为公共资源平台的稀缺给了相关负责人寻租空间。公开招标采购的透明度是最高的、最容易防范腐败的,因此在公共资源领域都普遍要求招标采购。但在实践上,目前招投标许多流于形式,被领导权力榨干,招投标的结果成为人为操纵的结果。凡涉及公共事业这块的,尤其是交通领域,很多人都被查出来受贿且金额巨大。

  要想从有效遏制高速领域中频繁出现的腐败现象,专家表示,关键还是要在于强化人大、媒体以及社会民众等各种有效监督,切实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制约,使其从招投标告示到建设施工的每一个环节和过程都最大程度的规范化制度化和透明化。

  广州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王枫云等专家认为,交通系统应进一步完善监督机制,全方位防范腐败。应改变高速公路管理部门体制权力过分集中的现状,特别是改变交通建设的投资、建设、管理、使用“四位一体”的体制。此外,也可将高速公路拥有的权力部分分配其他部门,进行分权制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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