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某2013年3月被处理,之后还与多名女子开房,这也应该得到处分。”李某称,她曾收到一份开房记录,有齐某的身份证开房的多次记录,其中2013年3月份之后有30多次。
齐某称,检察院纪检部门已对此事作出调查,自己也对单位做出了解释。“我有饭店优惠卡,朋友、亲戚来我就给他们开房间住进去,我表弟也拿我身份证去住过几次酒店。因为家庭矛盾,我本人也去住过几次,但并不是网贴里所说的与女子开房。”
今日下午,沧州市人民检察院纪检组负责人称,针对齐某被举报一事,纪检组已经做出调查,并且在2013年3月对齐某处以记大过处分,组织上已免去齐某所有职务。
被举报人齐某称,他确实已被检察院处理,但事情原委并非李某在网络传播的一样,他已经向沧州市运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控告李某诽谤罪,目前法院已立案,但至今未开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