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华因涉嫌受贿罪,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于今年8月14日被平武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同日被依法逮捕。平武县人民法院于11月20日对该案进行了公开审理。经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冷华利用时任江油市地方税务局第十税务所所长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共收受贿赂110万元,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共计406万余元。法院认为,被告人冷华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收受他人财物,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致使国家税收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行为构成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犯受贿罪、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的事实及罪名成立,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为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落实反腐倡廉教育长效机制,平武法院邀请部分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及相关职能部门人员参加了该案的庭审旁听。两个多小时的庭审过程给旁听人员以强烈的精神震撼和心灵撞击。该案一审宣判后,大家纷纷表示:“此次警示教育意义重大,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定要严格约束自己的一言一行,办好事、尽好责、服好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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