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2日,据达州相关部门消息,11日,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该院第11审判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徐孟加涉嫌受贿、滥用职权案。徐孟加亲属5人及社会各界群众共70余人参加了旁听。
被告人徐孟加,男,现年57岁,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人,汉族,大学文化,四川省雅安市原市委书记,因本案于2014年4月29日被刑事拘留,同年5月14日被逮捕。达州市人民检察院于2014年9月11日向达州中院提起公诉。
徐孟加的辩护律师是四川博立信律师事务所邹宏律师。
达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徐孟加于2009年5月至2013年11月期间,利用其担任四川省雅安市委书记职务的便利,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利益,伙同其胞兄徐某某先后收受海南金邦实业公司董事长彭某某、四川洪涛仲量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余某某、四川光宇半导体照明有限公司董事长卿某某给予的人民币和公司干股共计548万元人民币(其中150万元未遂);并在该市名山区(原名山县)“陈家坝”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开发项目、雨城区“水中坝”拆迁安置及整体开发项目、荥经县“龙苍沟国家森林公园”旅游开发项目中,滥用职权,给国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约1.2亿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