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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鬼快递员侵吞八万元 私收客户快递费用瞒报

发布时间:2013-12-25 13:47:37  |   来源:中国网  |   作者:  |   责任编辑:
一名“90后”快递员多次钻公司财务制度的空子,短短几个月内就以截留结账联的方式,暗自吞掉近八万元快递费。近日,金山区检察院以挪用资金罪对“内鬼”快递员陈军提起公诉。

  一名“90后”快递员多次钻公司财务制度的空子,短短几个月内就以截留结账联的方式,暗自吞掉近八万元快递费。近日,金山区检察院以挪用资金罪对“内鬼”快递员陈军提起公诉,法院依法判处一年有期徒刑。

  “90后”小青年陈军是一名快递员,不满于工作的辛苦,一心想着快速致富。陈军发现,每当有业务时,客户会打电话通知快递员来取货,填好单子后,快递员会把发货联给客户,把结账联和货品带回公司,等到月底的时候快递员再拿着结账联向客户结算当月快递费并上交公司。“既然结账联是对账凭证,把结账联留在手里不就是钱吗?”陈军感到有机可乘。

  2013年3月初,经朋友介绍,陈军揽下了金山某医疗器材公司的快递业务,每当该公司有快递需求时都会联系他取货。和正常工作流程不一样的是,这回陈军私自截留了大部分结账联,月底拿着单子跑去医疗器材公司收了2万元快递费,然后装进了自己口袋,上交公司的只有几百元零头。

  “小试牛刀”成功后,陈军敛财的欲望更加强烈。在接下去的几个月里,他故伎重施,私自收取10余家公司支付的快递费用合计6万元。然而,天下没有不透风的墙,他的小伎俩还是被公司财务发现了。此时的陈军干脆逃之夭夭,公司几番催讨未果后,只得到公安机关报警。8月底,警方将陈军抓获归案。

  近日,金山检察院提起公诉,陈军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共计人民币8万元归个人使用,超过三个月未还,已触犯刑法,应以挪用资金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法院认同该罪名指控,判处陈军有期徒刑一年,并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

  同时,金山区检察院向该案中的快递公司制发了检察建议,督促尽快堵塞财务管理漏洞,完善快递工作监督机制。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检察官析案

  “近年来,挪用资金案件在快递行业屡屡发生,犯罪主体以快递员居多,给相关企业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应当引起有关企业甚至整个行业的重视。”来自金山区检察院的检察官在办理此案时对快递行业的挪用资金现象表示了担心。检察官提醒广大企业主,必须进一步完善和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定期对客户进行回访,及时核查,以免被少数心术不正的快递员钻了空子,同时必须加强对快递员的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他们的职业素养和法律意识。

  原文链接:http://pinpai.china.com.cn/baoguangtai/20131225/31_546634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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