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法律意识淡薄,没有意识到虚报、骗取拆迁款已经涉嫌犯罪……”9月19日,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彭某、邱某涉嫌贪污案。法庭上,彭某为自己的犯罪行为进行了辩护。
由于案情重大,法庭没有当庭宣判。当天,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机关单位工作人员、镇村干部、普通市民等近百人,参加了旁听。
骗取拆迁款 是为了“正常开支”?
据查,彭某原为白马镇工程部工程项目部部长,邱某原为白马劳保所社保员。从2011年开始负责该镇相关项目的拆迁工作。
“拆迁组没有经费来源,我们弄点钱只是为了组里的正常开支。”在当天的庭审现场,彭某为自己的犯罪行为“寻找理由”。然而,公诉人的一份份指控材料,揭穿了他们的谎言。
2011年4月至2012年10月期间,被告人彭某在白马镇万顷良田项目溧水区茶叶实验高塘拆迁工作组工作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伙同被告人邱某,多次采取虚报冒领的手段,共同侵吞拆迁补偿款,共计人民币24.324692万元,其中被告人彭某分得人民币14.3万元,被告人邱某分得人民币3万元,余款由两被告人共同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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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下半年,被告人邱某伙同他人,在白马镇白袁路建设项目拆迁组工作期间,采取虚增被拆迁户李友顺拆迁面积套取拆迁补偿款的方式,侵吞公款人民币9.50013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