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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一市民入住安置房被告已有主 官方称失误(组图)

发布时间:2014-09-01 09:23:28  |   来源:新华报业网  |   作者:卢斌  |   责任编辑:田浩
即便是蔡女士不要该房子,也不应给这位拆迁户。“我们没有剩余房源,我们是选过房子公示的,至于怎么会出现安置房一房二嫁的情况,我也不太清楚。”褚主任说。

  回应

  这是由一系列工作失误造成的

  一个户口不在本地社区,而且在今年6月份才拆迁的拆迁户,为何能提前拿到大桥社区有限的拆迁安置房呢?社区一直表示不清楚,这得找开发商和浦口高新开发区相关部门。

  8月28日下午,浦口高新开发区相关部门在街道召集多部门开会,并请蔡女士列席。经过调查,相关负责人表示,春节选房信息公示后,蔡女士没有按照规定在五日内缴纳房款,所以这套住房就被当作无人认领房屋,给其他地区的拆迁户备选了。

  南京浦口高新开发区规划建设局余局长说,“你选房后没有交钱所以就没有形成事实上的购房认定,所以这套房子又卖给别人了。” “你的说法不对,这是安置房,就算我暂时没有交钱,你也不能随意卖给别人啊!退一百步讲,即便我不要,你们也应该在给别人前向我们求证一下。”蔡女士气愤地说。

  蔡女士人为,拆迁安置房有严格的安置程序和政策规定,选房后没有交钱也不应说明她放弃购房认定,只是一时拿不出这么多钱,而且也没人提醒说马上交钱,拿走她房子的人,怎么在两个月前就把房子拿走了?他公开选房了吗?

  南京浦口高新区规划建设局承认,在这套房屋有了新主人后,相关部门又让蔡女士交钱并开出确认单,这是由一系列工作失误造成的。经过他们调查,“拿”走蔡女士房子的户主姓曹,是加油站附近的拆迁户,拿钥匙的时间比同地区其他拆迁户早了一些。

  “这个人确实在我们这边办手续的。为什么他能先入住呢,这个事情我们要去调查一下。”南京浦口高新区规划建设局余局长说。相关部门表态说,因为蔡女士有合法的确认单,他们会与现在的住户沟通,争取将605室退让出来,或者给蔡女士安排其他合适的房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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