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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放射源丢失的政府应对:如果没找到会公布吗(图)

发布时间:2014-05-13 18:38:03  |   来源:人民网  |   作者:  |   责任编辑:
江苏省环保厅、南京市环保局虽然一再强调应急措施及时、要核实了以后才能发布,但舆论并不买账。舆论质疑“锁定后才公布”,如果没有找到还会不会公布?

南京放射源丢失的政府应对:如果没找到会公布吗(图)

南京放射源丢失事件全回顾

  在事故处置过程中,江苏省环保厅、南京市环保局虽然一再强调应急措施及时、要核实了以后才能发布,但舆论并不买账。舆论质疑“锁定后才公布”,如果没有找到还会不会公布?隐瞒、拖延只能引起更大的恐慌,唯一避免引起恐慌的办法很简单,就是尽早公布真相。

  2014年5月7日,天津宏迪工程检测发展有限公司在位于南京浦六北路的中石化第五建设有限公司院内进行探伤作业期间,丢失用于探伤的放射源铱-192一枚。在核实了2天后,5月9日通报南京环保部门。经过仔细排查,9日下午确定放射源已不在丢失的场区。随后将搜寻范围扩大到场区方圆3公里,10日早晨9点30分锁定放射源在场区2公里外的一块2平米草丛中。最终以5月10日12点16分进行公布。10日晚,以江苏省核安全局为主的10人处置队队员,通过分5组轮流作业,于18时将放射源安全收进专用铅罐内。

  事件在5月10日公布时就引发了舆论的大量关注。辐射是看不见、摸不着的东西。放射源作为辐射安全监管的重点,关系着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危,环保部门对此肩负重任。在此次事件中,江苏省环保厅、南京市环保局在此次事件中的信息公布被指滞后,称“为避免引起不必要的恐慌”,市民在官方公布信息后仍存在忧虑和不信任。

  “找到了才公布,如果找不到呢?”

  从5月10日放射源丢失事件走入市民视线至今,各个舆论场中对官方的质疑从未间断。《南方都市报》质疑“放射源丢失之后是否第一时间公开信息?”:从报道来看,放射源丢失的时间是在5月7日,而@南京环保公开披露信息的时间是5月10日。试问,有关方面为何不在第一时间披露放射源丢失?没有及时公开信息究竟是担心这是一则丑闻,会伤面子,还是认为此事件不需要公开信息?

  对此,江苏省环保厅、南京市环保局等部门的说法是“5月7日天津宏迪工程检测发展有限公司丢失放射源,在核实了2天后,5月9日才通报南京环保部门。我们要核实以后才能发布,是不是真丢了,放射源高度敏感性,要了解什么区域内丢掉的,不引起不必要的恐慌,本来9日晚上决定10日早上公布的,但10日9点40分找到了放射源可能的区域。”

  对于官方的解释,舆论似乎并不买账。《新京报》的社评就是代表:“放射源丢失,这是涉及公众安全的严重问题。理应第一时间让公众知晓,这样,公众才会有所戒备,积极防范。南京相关部门‘闭门查找’的做法,实际上把社会公众都置于风险之中。”《北方新报》:诚然,在未确定位置之前就公布,会徒增人们的恐慌心理,但公众知情权和自我避险意识如何维护?

  “仓促发布只会增加社会恐慌。”官方的说辞并未被网友接受。

  @jypeggy:找到的了,才报道!找不到呢?

  @弗貝日堯月月鳥:辐射效应不一定可能造成短期症状,但也不可以断定没有长期影响。

  @幸运的快乐无忧:今天锁定放射源,已采取安全措施,七号丢失到锁定前,有安全措施吗?

  @_红颜若雪:找到了才发个公告,找不到就打算一直不说么,叫人还怎么相信,与其让小道消息满天飞,不如把信息及时全面的公布,拖拖拖最后吃力不讨好。

  @冷眼看四方: 放射源丢失一天后才报案,而那位局长先生却只强调说接案后应急措施非常快,偷换概念蒙蔽民众是当官的必修作业么?

  另外,在今天《扬子晚报》的稿件《省环保厅回应信息公开滞后》中,提到“江苏将对放射源采取特殊管控措施,力保南京青奥会顺利举行。”“为了迎接南京青奥会,环保部门早就针对放射源的管控作出了预案,并将通过专项检查行动予以落实。”该说法也遭到了网友的吐槽。

  品味~生活5:你是对青奥负责?还是对老百姓的健康负责?

  骐骐号巡洋舰:如果不办青奥会呢?

  @华科毛豆逗:“力保南京青奥会顺利举行”,此话虽然没错,但是怎么听怎么别扭。老百姓对事件的忧虑还没有散,你怎么就开始想着力保青奥了呢?

  在此次事故的处置上,江苏省环保厅、南京市环保局虽然一再强调应急措施及时、要核实了以后才能发布、不能引起不必要的恐慌,但是舆论对此并不买账。发生此类公众安全事件,公众不会要求相关部门第一时间搞清楚事情的来龙去脉,但是会要求官方第一时间公布事态进展,已然掌握的信息应及时公布于众。舆论质疑“锁定后才公布”,如果没有找到还会不会公布呢?隐瞒、拖延只能引起更大的恐慌,唯一避免引起恐慌的办法很简单,就是尽早公布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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