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
首页 > 舆情 > 江苏舆情 > 正文

江苏丹阳市政府涉不履行信息公开职责被起诉(图)

发布时间:2014-05-08 10:29:35  |   来源:人民网  |   作者:  |   责任编辑:
丹阳市政府未履行房屋征收信息公开的法定职责,被丹阳居民薛夕凤起诉。围绕信息公开是否迟滞,以及相关需要公开的信息是否存在,双方代理人进行了激烈争辩,当庭并未宣判。

江苏丹阳市政府涉不履行信息公开职责被起诉(图)

  5月6日下午两点,江苏丹阳居民薛夕凤起诉丹阳市人民政府的案件,在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审。薛夕凤认为,丹阳市政府未履行房屋征收信息公开的法定职责。围绕信息公开是否迟滞,以及相关需要公开的信息是否存在,双方代理人进行了激烈争辩。一个小时不到的庭审之后,审判长宣布闭庭,当庭并未宣判。

  信息公开回复时间为何长达一个月?

  2013年10月26日,家住丹阳市丝绸路的居民薛夕凤写信给丹阳市人民政府,要求公开其所居住的万善公园片区房屋征收的相关信息。2013年12月31日,丹阳市政府办对薛夕凤下达了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称相关信息不存在。从10月26日到12月31日日,中间经过了两个多月的时间,显然违背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必须在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的规定。

  不过,庭审过程中,被告丹阳市人民政府的代理律师一直反复强调,按照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必须在信封左下角标注来信内容为申请信息公开,原告并没有做到这一点,所以信件被当成了一般信访的信件,这也是回复延迟的原因。”这一点遭到了原告代理人薛煦君的质疑。在其提供的申请书信封的复印件上显示,丹阳市相关领导2013年11月4日在信封上有一个“请马市长牵头协调处理”的批复,“显然,丹阳市政府知道里面内容是申请信息公开的,而且关于要在信封左下角标注‘申请信息公开’这一项规定,丹阳市政府并没有告诉老百姓,这个说明没有人手发一份吧”, 薛煦君直指信息公开不够对称。而从11月4日到12月31日,这中间又经过了将近两个月的时间。

  “万善公园片区房屋征收”信息是否存在?

  在庭审过程中,关于薛夕凤要求公开的万善公园片区房屋征收相关信息是否存在,成为了另一个争议的焦点。被告丹阳市人民政府代理律师一直强调,“原告申请信息公开时,万善公园片区房屋征收决定不存在,甚至到原告起诉时该规定也不存在,相关规定是2014年3月7日正式出台的”。而在丹阳市人民政府2013年12月31日下达的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也称,相关征收决定不存在。

  不过原告代理人薛煦君在法庭上提供了一份丹阳市规划局的说明,这份2013年5月2日出台的《关于万善公园片区旧城区改建项目发展规划情况的说明》显示,早于原告申请信息公开前5个多月就有相关规定。同时,薛煦君称,丹阳市政府自2013年3月以来就在报纸、广播等一切宣传工具上宣传万善公园片区房屋征收工作,市政府领导还多次出席该片区房屋征收工作会议。

  事实上,当地报纸《丹阳日报》2013年7月16日以《万善公园片区房屋征收拉开帷幕》为标题在头版头条予以报道,文中提到“丹阳市委书记童国祥要求各相关部门为万善公园改造房屋征收做足准备,争取8月底9月初完成征收程序,国庆节后正式启动征收,并用两个月左右的时间完成,确保万善公园片区尽早开工建设并对外开放”,证实了相关征收规定并不是被告代理律师所说的在2014年3月7日才出台的。

  一个小时不到的庭审后,审判长宣布闭庭,表示将择日宣判。
 

热点资讯
精彩推荐
出行指南针
每日能量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