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此次专门成立的“东海县关停粘土类砖瓦窑厂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东海县有关部门和乡镇场街道进行工作考核,下设办公室及四个督查组,并形成了《东海县关于关停粘土类砖窑厂的工作方案》。对涉及乡镇场街道、国土、工商、水务、住建、环保、供电、公安、安监等部门明确职责分工,同时,东海县还规定将禁止开采和生产粘土砖的最后期限定在2014年8月31日。在此之前,东海县将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依法查处和取缔非法开采砖瓦用粘土和生产粘土产品行为专项活动,组织执法部门拆除砖瓦窑厂的窑室、烟囱等设备设施。
此外,东海县在粘土砖窑整治过程中还将实行风险抵押金制度,对按时完成拆除任务的乡镇场街道,将退还抵押金,并给予2倍的奖;对没有按照要求及时开展关停工作或拆除行动缓慢的乡镇场街道,将扣除抵押金并给予通报批评;履职不到位严重影响关停工作进展或不能按时完成拆除任务的,也将没收抵押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