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沛县教育局调查查明,五段镇许口小学教师戚某在2010年9月至2011年6月、2012年2月至2013年12月未履行请假手续,未到岗到位履行工作职责,且照常领取财政拨付的工资,属于“吃空饷”行为。
校长刘轩作为许口小学校长,未能有效制止戚某的违规行为,允许并同意校外人员在戚某不在校期间找人代课,按在职在岗发放戚某绩效工资,工作失职,已构成失职类错误。
沛县教育局做出决定,依照《关于开展教育系统财政供养人员“吃空饷”问题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教师法》、《沛县中小学教职工考勤制度》等有关规定,决定给予戚某行政记大过处分,全额追缴“吃空饷”期间冒领的资金;免去刘轩担任的许口小学校长职务,并报请县纪委进一步给予政纪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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